浙江树人学院校友会信息公开制度

发布日期:2021-10-16 点击数:
作者:|编辑:金晶

为规范管理浙江树人学院校友会(以下简称校友会)的信息公开,进一步加强对校友会的监督,保障捐赠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校友会公益事业发展,依据《校友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,是指将需通过网站、媒体及其它途径向社会公开的校友会的相关活动和信息。

第二条 校友会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:

(一)校友会章程及相关制度;

(二)校友会开展公益项目的相关信息;

(三)校友会接受捐赠的相关信息;

(四)校友会年度工作报告;

(五)校友会其它可以公开的信息。

第三条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及时、真实、准确,以保证捐赠者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、监督校友会的活动信息。

第四条 定期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。

第五条 校友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务,已公开的信息不得随意修改,确需修改的,需履行相关程序,并声明原信息作废。

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2020年7月17日起执行,由浙江树人学院校友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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